【108原住民專班招生】外縣市(含綠島蘭嶼)低收入戶考生及家長應試交通補助申請

國立臺東大學108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【外縣市(含綠島蘭嶼)低收入戶考生及家長應試交通住宿補助申請】
 
1. 補助對象:設籍(或就讀)臺東縣外或離島,並經各縣市政府核定為當年度低收入戶考生本人及其家長(至多1人)。
 
2. 補助額度:本島地區考生以補助甄試前後一日(含甄試當日)臺鐵自強號火車票來回票價計算;離島地區考生再加計補助臺灣-離島來回機票;如有住宿以補助一晚一房最多1,500元,並應請飯店以本校統編(93504006)開立收據。
 
3. 申請方式:考生請於考試結束後,於108年3月19日(二)前內檢附車票(或機票)票根或購票證明、低收入戶證明、戶籍謄本(或學生證)及考生本人郵局或合庫帳戶影本(非上述行庫將被扣取手續費30元),並填寫本申請表及領款單,以掛號方式寄回本校進行審核。郵寄地址:950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「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」收。